更法
《商君书》篇名。记述商鞅与甘龙、杜挚关于变法的辩论。商鞅提出“治世不一道,便国不必法古”,认为如能强国利民,可以“不法其故”,“不循其礼”。并以“三代不同礼而王,五霸不同法而霸”为历史根据,反驳“法古无过,循礼无邪”的守旧观点,从而促使秦孝公决定变法图强。篇中所述变法思想,后为韩非继承发展,对后世影响甚深。
《商君书》篇名。记述商鞅与甘龙、杜挚关于变法的辩论。商鞅提出“治世不一道,便国不必法古”,认为如能强国利民,可以“不法其故”,“不循其礼”。并以“三代不同礼而王,五霸不同法而霸”为历史根据,反驳“法古无过,循礼无邪”的守旧观点,从而促使秦孝公决定变法图强。篇中所述变法思想,后为韩非继承发展,对后世影响甚深。
南朝陈人。初为尚书删定郎。陈武帝思革梁朝刑典疏阔之弊,求得梁时明法吏令与泉参定律令。又敕尚书仆射沈钦等参知其事,撰成《陈律》九卷、《陈令》三十卷、《陈科》三十卷。
?—前203秦朝末年人。曾任蕲狱掾,与项梁有旧交。楚汉战争时,为楚大司马,封海春侯。公元前204年,项羽命其坚守成皋(今河南荥阳汜水镇),后在汉军挑战下,贸然出击,兵渡汜水,为汉军所袭,遂自杀。
金以吴川镇置。治今河北吴桥县东吴桥,属景州。元明因之。清属河间府。1958年迁今治。
见“库部(1)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典礼院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掌亲行礼节、斋戒、阅祝版、赞引读祝各事,典守坛庙并兼理神乐署、和声署各乐舞事。置署长一人,佥事、录事并读祝官、赞礼郎等。
新莽时六上卿合称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更名光禄勋曰司中,太仆曰太御,卫尉曰太卫,执金吾曰奋武,中尉曰军正,又置大赘官,主乘舆服御物,后又典兵秩,位皆上卿,号曰六监。”
在今四川理县东。唐大历十二年(777),西川节度使崔宁破吐蕃于望汉城,即此。
①相传为伏牺之臣,网的创制者。②又作荒,又称芒如。夏王。槐之子。即位后曾东狩于海,获大鱼(《古本竹书纪年》)。③见“茫”。
金大兴府香河(今属河北)人,字叔文。皇统进士。晓析吏事,由良乡县丞官至左司郎中。大定二年(1162),升河东北路转运使。历任中都路都转运使、吏部尚书、知河中府、南京留守等职。十五年,任参知政事。次年,
春秋末期越国所造的青铜剑。1965年出土于湖北江陵(今荆州)望山一号战国楚墓中,上有铭文“越王鸠浅(勾践)自作用鐱(剑)”八字。通长55.7厘米,宽4.6厘米,茎部以丝绳缠绕,剑格之两面花纹嵌蓝色琉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