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赞
①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司之一,属尚仪局。员二人,从六品。唐沿置,改正六品。掌朝见、宴会之赞相导引。宋、金及明初悉如唐制。明永乐后,其职尽归于宦官。②官署名。明代女官尚仪局所领四司之一。洪武五年(1372)置,设官司赞四人。十七年,增设掌赞四人。掌朝见、宴会之赞相导引。永乐后,其职为宦官所代。
①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司之一,属尚仪局。员二人,从六品。唐沿置,改正六品。掌朝见、宴会之赞相导引。宋、金及明初悉如唐制。明永乐后,其职尽归于宦官。②官署名。明代女官尚仪局所领四司之一。洪武五年(1372)置,设官司赞四人。十七年,增设掌赞四人。掌朝见、宴会之赞相导引。永乐后,其职为宦官所代。
?—219东汉末沛国谯县(今安徽毫州)人,字妙才。夏侯惇族弟。从曹操起兵,迁陈留、颍川太守。官渡之战时,督运军粮有功。建安十一年(206)与于禁击杀叛将昌狶,累迁护军将军,封博昌亭侯。十九年,督张郃等
书名。清邵廷采撰。十二卷。记明桂王由榔、永宁王周宗、郧西王常潮、宁靖王朮桂始末及何腾蛟、瞿式耜、李定国、孙可望等二十余人抗清事迹,体例与《东南纪事》同。
清代屯居旗人之头目。由地方官府选旗人充任。凡旗人有事来京或往其他处所,均报明给予期限。偏远零散旗户就近受管。
约1490—1519亦作谡阿郎、阿着、阿著。蒙文史籍称作巴尔斯博罗特。明代蒙古达延汗第三子。正德七年(1512)授为济农,驻鄂尔多斯,统治右翼鄂尔多斯、土默特和永谢布三万户。次年嗣汗位,号赛音阿拉克汗
即“仲虺”。
即“左谷蠡王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四班,为诸将军中最高一班,拟车骑将军。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仍为最高一班,拟镇卫将军等三号。
黄浦江的别称。见“黄歇浦”。
元至元十四年(1277)改鄂州为路。治所依旧。辖境相当今湖北赤壁市、通城县以东,长江以南,鄂州市、崇阳县以西地。大德五年(1301)改为武昌路。
清食盐行销术语。运商以引行运,为避免竞争,按纲法行销。散商归于总商,由总商编总,挨顺轮销,并利于稽查,是谓滚总成纲,或称滚总之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