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渠
即“永安渠”。
即“永安渠”。
明洪武二年(1369)改奉元路置。治长安、咸宁二县(今西安市)。辖境相当今陕西彬县、周至县以东.铜川市、韩城市以南,镇安、山阳、商南等县以北。清代辖境缩小,相当今周至县、铜川市、渭南市、宁陕县地。明清
战国时魏国大臣。魏安釐王四年(前273),秦败魏、赵联军于华阳(今河南新郑北)。安釐王将入朝于秦,他见王,陈说利害,谏止朝秦。旋又设计使魏王佯病,终使力主入秦的魏相长信侯亦不复劝王入秦。见《战国策·魏
官名。(1)或作“直閤”。南朝及北魏置,为皇帝左右侍卫之官。北魏时,位在直阁将军之下,为比视官,有罪不得除刑。孝明帝时,胡太后从任城王元澄之议,直阁可依中正之例当刑。又,朱衣直阁和直阁将军亦省称直阁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掌东宫经籍,以太子洗马为长官,隶太子典书坊。隋改称太子司经局。
455—532南朝梁新野(今属河南)人,字彦宝。隐居不仕。博览经史百家,纬候书射、棋算机巧,并一时之绝。晚年尤遵佛教,于宅内立道场,环绕礼忏,六时不辍,日诵《法华经》一遍。卒谥贞节处士。著有《帝历》、
篇名。孙中山撰。清光绪二十九年(1903)作者赴檀香山,见兴中会志士多受保皇会欺蒙,混淆革命与保皇界限,故写此信以揭露康有为、梁启超辈志在保皇立宪,与反清革命,理不相容,势不两立,谓“革命、保皇二事决
1752—1837清云南浪穹(今洱源)人,字伯高,别号乐山,原名藩,号酉山。白族。自幼嗜学,博通经史,为一方之名士。嘉庆四年(1799)进士,官山西武乡知县,在职九年,曾治理漳河,免摊捐压派,修葺鞞山
煎熬食盐之单位。每灶工具有定数,煎盐有定时,产盐额数须上报。
官署名。清代置。属工部。掌储存火药。管理大臣二人,钦派一人,本部侍郎一人。
外资商行。前身为约翰·斯维尔(John Swire)洋行,清同治五年(1866)斯维尔与巴特费尔德(R.S.Butterfield)合作创办,改是名。主要经营航运业。总行设上海。塘沽、宁波、汕头、广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