鳌禁
官署名。宋置,掌管文翰,实际是翰林学士特命入禁中起草重要诏书的地方。因其设在禁中,故称鳌禁。宋朝陆游《剑南诗稿·送钱仲耕修撰》:“儤直公看鳌禁月,倦游我梦镜湖秋。”参看《宋史·职官二·翰林学士院》。
官署名。宋置,掌管文翰,实际是翰林学士特命入禁中起草重要诏书的地方。因其设在禁中,故称鳌禁。宋朝陆游《剑南诗稿·送钱仲耕修撰》:“儤直公看鳌禁月,倦游我梦镜湖秋。”参看《宋史·职官二·翰林学士院》。
①官名。清朝新疆布鲁特 (今柯尔克孜族)各部之首领,职权、地位与维吾尔族阿奇木伯克略同。乾隆 (1736—1795) 时定为二品至七品不等。②地方基层行政组织。《周礼·地官·大司徒》:“令五家为比,使
官名。即吏部侍郎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 改,肃宗至德二载 (757)复名吏部侍郎。官名。见“文部”。
官署名。又名鞍辔局。明朝内府所属厂局之一。宣德二年(1427)置。置掌厂太监一员,贴厂、佥书无定员。掌营造军器。万历三十三年(1605)后,以营造火药铳炝之事归王恭厂。宫廷造作机构。明置,署在京师东南
官称。①隋朝同州总监、岐州总监、盐池总监、陇右牧总监、皮毛监、盐州牧监、缘边交市监及诸屯监次官。②唐朝宫官阿监之下置,视从七品。③唐朝太仆寺所统诸牧监,司农寺所统司竹监、诸宫苑总监、诸园苑监、九成宫总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由提刑按察司改置,隶陕西行御史台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太史中大夫冯相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国君或皇帝赐吏民爵位。战国时秦国制定二十等爵,以奖励军功、事功。秦及西汉沿之,依爵级赐与田宅,享受减刑、免役待遇,或有权役使无爵平民,及以爵位赎罪、赎免奴隶等。公大夫(七级)或公乘(八级)以上为高爵,
官名。清末新设内阁法制院及弼德院之副长官。佐院长掌院务。详“法制院副院长”、“弼德院副院长”。
官名。晋置,掌漏刻之官。《初学记·晋起居注》:“孝武太元十二年,有司奏储宫初建,未有漏刻,参详永安宫铜漏刻,置漏刻史。”唐王维《春日直门下省早朝》:“玉漏随铜史,天书拜夕郎。”
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。秩正三品。英宗至治二年(1322)二月,由钦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分立。置达鲁花赤一员,都指挥使二员,副都指挥使二员,佥事二员。下辖十八行军千户所,二屯田千户所。置司、营地点同左钦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