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等法院分院院长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见“高等法院分院”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见“高等法院分院”。
官署名。太平天国官爵不分,前期诸王都设置一套大体相同的王府机构,以处理国家政务。翼王府设官如下:翼殿六部尚书,掌理政务,每部一人,计六人。承宣,掌发号施令,有翼殿左一承宣、右二承宣至左二十三承宣、右二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属著帐郎君院祗候郎君班详稳司。掌御前祗应事,多由内族、外戚及世官之家子弟充任。
官名。秦置,掌列侯封爵之事。入汉因之,秩二千石。景帝中元六年(前144)更名主爵都尉。官名,秦置,汉因之,秩二千石,掌列侯封爵事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主爵中尉,秦官,掌列侯。景帝中六年更名都尉,
官署名,即群牧所。金置,掌群牧之事。其官有提控诸乌鲁古(正四品)、使(从四品)、副使(从六品)、判官(正八品)、知法(从八品)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诸群牧所》。
宋朝节度州、观察州幕职官统称。共分三阶: 三京府、留守、节度、观察判官为 一阶,节度掌书记、观察支使、防御、团练判官为一阶,京府、留守、节度、观察推官、军事判官为一阶。皆由朝廷选士人充任。徽宗崇宁二年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宗师中大夫宗正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历见“左阐教”。“右阐教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统领主将身边的亲信部队。《周书·杨忠传》:“尔朱度律召(忠)为帐下统军。”
官名。①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,又称“提调官”。明制,顺天、应天二府乡试用府尹,各省乡试以布政司官充任,会试则以京官用之。俱设一员。掌理试场帘外一切事务,封闭内外门户,凡送卷、供应物料、弥封、誉录等事
汉朝选官制度。即上书言事符合皇帝旨意者授以官职。武帝时,上书言得失而求官者以千数,名臣如东方朔、终军、朱买臣、主父偃等皆以上书拜官。汉朝选拔官员的一种方式。其选法是:皇帝下诏征召,上书人自荐,皇上亲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