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政道
专职道员名。清初在江苏设置,管理马政,后废。
专职道员名。清初在江苏设置,管理马政,后废。
官署名。南宋置,属秘书省,掌太史局之事。
军事幕职名。亦称参议军事,宋代御营使、宣抚使、宣抚处置使、招讨使、制置大使、制置使、经略安抚使、总管、钤辖、宣谕使、招抚使、镇招使等所属,掌参预军事谋划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九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名。宋设此官,为散官,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太平天国所设诸匠营之一。所辖为织机匠,主织造缎匹。南京本是纺织工业发达的城市,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之初,大批的机匠投入织营。当时以钟芳礼督理织营事务,将投营的南京城中机织业工人都编立军伍,分为前后左右中五
官名。法院进行合议审判时,以一人为长,称审判长,通常以庭长担任,其职务为指挥法庭开闭,维持法庭秩序,讯问被告及证人,代表审判庭宣示。民国时期各级审判机关合议庭的主持人,通称为审判长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儒学类科目。天宝六年(公元747年)诏举,薜据及第。
北魏的一种封爵制度。即王、公、侯、子等爵位,皆可假授,称假王、假公、假侯、假子等。其地位低于同级真爵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孝文帝延兴二年(472) 诏:“旧制诸镇将、刺史假五等爵,及有所贡献而得假爵者,
官署名。明清宦官衙门之一。掌理御厩、兵符之事。明洪武十七年(1384)改御马司设,置令、丞、奉御等官司之。二十八年更定职秩,设正四品太监一人为主官。下设左、右少监,左、右监丞及典簿、长随、奉御等官佐之
官署名。民国置,管国际交涉、在外侨民、居留外国人、及中外商业等事务。初设总务厅、政务司、通商司、交际司、条约司;后改置总务、国际、亚洲、欧美、情报五司。其长官初称总长、次长;后称部长、政务次长、常务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