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的宰相、翰林学士、御史称三告官。宋沈括《梦溪笔谈·故事二》:“国朝之制,在禁中唯三官得告:宰相告于中书,翰林学士告于本院,御史告于朝堂,皆用朱衣吏,谓之三告官。”
官名。即少府少监,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 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为名府少监。参见“少府少监”。官名。见“尚方监”。
官名。南宋置,见“都督(4)”。
官制用语。原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,因列榜有次第,故称之。唐朝秀才、进士等科取中者即称及第。宋朝以后,进士科唯有中在第一甲者称及第。明、清时第一甲唯取三名,故及第成为极高荣誉,为应考士人所企羡。宋朝以后的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 置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。陈沿置,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北齐亦置,九品上。武官名。北齐设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正九品上。
官名。宋朝讲议司、修政局、实录院皆置,在本部门负责检验故事,进行研究。
官名。①隋初右监门府次官,置二员,正四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废。② 隋炀帝大业三年改右监门府将军置,为右监门府长官,一员,正四品,分掌门禁守卫。唐初复为右监门府将军,后改为右监门卫将军。
守,守兼。职位低的官吏,兼代职位高的官吏,行其职事称守。《后汉书·寒郎传》:“永平中,以谒者守侍御史,与三府掾属共考案楚狱颜忠、王平等。”侍御史,掌察举非法,秩六百石。谒者秩为:常侍谒者比六百石,给事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太卜下大夫属官,掌观测太阳及其云气的变化,以辨吉凶,下设视祲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名。①负责地方治安之官。五代后唐始置。宋朝置于沿边寨及险要去处,以閤门祗候至诸司使、将军或内侍等充任。另或置同都巡检使,若供奉官以下充任,则不带“使”字。并置巡检都监、巡检使或同巡检使等,若三班使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