露布
不加密封的文书,亦称“露版”、“露板”。据蔡邕《独断》,汉朝唯赦令、赎令,召三公诣朝堂受制书,司徒印封,露布下州郡。唐朝亦为公文程式。时门下省与中书省参总军国政务,凡下之通上者,制有六:一曰奏钞,二曰奏弹,三曰露布,四曰议,五曰表,六曰状。自露布以上乃审,其余复奏,画制可而授尚书省。宋制,用兵获胜,上其功状于朝廷,称为露布。明朝亦为以下达上的一种公文,一般为上报而欲速公布之事。故亦用称檄文、捷报或其他紧急文书。
不加密封的文书,亦称“露版”、“露板”。据蔡邕《独断》,汉朝唯赦令、赎令,召三公诣朝堂受制书,司徒印封,露布下州郡。唐朝亦为公文程式。时门下省与中书省参总军国政务,凡下之通上者,制有六:一曰奏钞,二曰奏弹,三曰露布,四曰议,五曰表,六曰状。自露布以上乃审,其余复奏,画制可而授尚书省。宋制,用兵获胜,上其功状于朝廷,称为露布。明朝亦为以下达上的一种公文,一般为上报而欲速公布之事。故亦用称檄文、捷报或其他紧急文书。
意即兼为乌桓校尉。乌桓校尉,即护乌桓校尉,为乌桓地区的军政长官。参看“领”、“乌桓校尉”条。
官名。南北朝均置,掌刑狱之事。南朝宋时,江州军府长流参军与刑狱参军并置,而刑狱在长流之下,见《宋书·颜师伯传》。梁武帝时,刘璠为北徐州轻车府主簿,领刑狱参军,见《周书·刘璠传》。北魏州军府本置此职,永
选举科目。始于汉文帝前二年 (前178),虽非岁举,但两汉诸帝屡颁诏令诸侯王、公卿守相察举,常与方正、文学、能直言极谏者连称,也称贤良文学、贤良方正。三国亦置,非常制。西晋初有之,亦视为制科,因未规定
官名。又名两翼稽察大臣。清朝负责稽察驻防八旗官兵之大臣,额定二人,每翼一人,于护军统领、副都统内特简。每三年前往各驻防处巡视一次,阅看官兵骑射,分别奖惩兵丁,且甄别官员优劣具奏。
官署名。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北洋政府设置,属农商部。其所掌事项包括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时工商部工务司和商务司的全部职掌。参见“工务司”、“商务司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,国民党政府决定以南京为首都,此年五月即改划首都为南京特别市。南京特别市政府为首都的行政机关,以市长为主官,内部分设社会、财政、工务、土地四局。因国民党政府定首都及
①南北朝时少数民族首领的称号。《魏书·太宗纪》神瑞二年(415): “二月丁亥,大飨于西宫,赐附国大、渠帅朝岁首者缯帛金罽各有差。”②满语“Da”之音译,意为“头目”、“首领”,清朝常用作官名。多译为
乐官名。掌宫廷舞蹈。《后汉书·献帝纪》:建安八年(203)“公卿初迎冬于北郊,总章始复备八佾舞。”李贤注:“总章,乐官名。”三国魏至南朝置总章监。又有“总章工”、“总章校尉”等官。官名。三国魏青龙三年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高等审判厅分设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定四级三审制,省城设高等审判厅,距省城较远的大商埠得设分厅(如天津)。设民、刑各一庭,置推事六人(一人为推事长),并典簿、主簿、录事等。管辖
官名。自隋唐始,皇帝出巡或亲征时指定亲王或大臣留守京城,得便宜行事,称京城留守; 其陪京和行都则常设留守,以地方行政长官和军事长官兼任。明朝以凤阳为中都,置中都留守司,设正留守一人,正二品,统凤阳、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