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贤殿书院学士知院事
官名。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,以宰相一人为学士者充任。
官名。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,以宰相一人为学士者充任。
官名。三国魏、晋朝、南朝宋置,为各地派往京城、或郡县派往州府庆贺冬至的使节。宋武帝永初元年(420)八月废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各州郡赴京城或郡县赴州贺“冬至”的使节。其后,晋和南朝宋皆沿置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。为维持地方公共安宁的机关。设于各省会、各行政区、各市县及其他地势冲要、人口稠密、工商业繁盛的地方,受各该主管机关指挥监督,处理所辖地区的警察事务。
官名。即“旗籍清吏司郎中”。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理事一人或数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二十九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十九人。掌审查内务事项。
参见“典校”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,员十人,职如虎贲中郎将,掌随从迎送太子,隶太子左、右卫率。南朝齐、梁、陈沿置,改设一人。梁五班,陈七品、秩六百石。东宫武官名。见“太子二将”。
官名。同“鸠氏”,见“鸠氏”条。
唐代军士名称。又称“官健”、“长征健儿”。原为防人或戍卒,唐制,凡军、镇、城、守捉,均有额定的防人或戍卒,由府兵充任,番役期限一般是三年一代。后以府兵无力自备武器资粮,于是逐渐定给身粮、家粮或其他赐予
官名。两晋南北朝尚书祠部郎之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。隋初置为礼部祠部司长官,正六品上,文帝开皇三年(583)升从五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“祠部郎”。
参见“十威将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