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见“宫籍监”。
见“千总”①。
官署名。南朝陈置,掌撰诏诰。《隋书·百官上》: “其有特发诏授官者,即宣付诏诰局,作诏章草奏闻。”
官署名。金沿宋弘文馆之制置,掌校译经史。设官有知院,从五品;同知宏文院事,从六品;校理,正八品。
官名。北宋哲宗绍圣四年(1097)置,以小使臣充任。参见“巡检”。
官名。明朝于诸王府典仪所分置,一人,正九品,掌陈仪式。
宦官名。北齐置,中山宫署长官。
官名。北齐以并州为立国之地,建国后有陪都的规制,并州刺史相当于司州牧的职任,治所在晋阳,统太原、乐平、上党、乡郡四郡。
即金字圆牌。见“牌符”。
官名。① 即鸿胪卿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 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鸿胪卿。②渤海国官,司宾寺长官,置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