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上将军”。1、军官名,古时将官分上将、次将、末将,上将为武官中最高的将官。《孙子·地形篇》:“料敌制胜,计险阨远近,上将之道也。”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:“陈王使使赐田臧楚令尹印,使为上将。”上将即主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属契丹、奚、汉、渤海四军都指挥使司,统领契丹军。
杂号将军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掌征伐。《汉书·翟方进传》:“春王城门校尉王况为震威将军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之审判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掌京师刑、民案件审判,于重罪为二审,轻罪为终审。置厅丞一人,下设刑、民两科,各置推事六人,分掌所辖刑、民案件。设典簿厅,置典簿二人,主簿四人
(1)海关海事部巡工科的华员。(2)海关工务部洋员。分见“海事部”、“工务部”。
村自治组织的监察机关。北洋政府时期,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实行“村自治”,村自治组织的监察机关为监察委员会,设监察委员五至七人,其主要职务为清查村财政及举发执行村务人员的弊端。
官名。清朝吉林驻防八旗之最高长官。统辖吉林驻防旗营及地方之军民事务,综制文武、镇守封疆。康熙十五年 (1676) 由宁古塔将军改设,驻吉林。将军衙门设主事、助教、笔帖式等官员办理所属事务,并置理刑司、
州分职吏名。东魏武定元年(公元543年)《禅师慧训慧刚等造像记》有此职(见严耕望《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》上编卷中第五五四页),掌租赋之事。北齐司州沿置,其下置租曹掾、史以佐之;外州不置租曹从事,以租曹掾
官名。东汉光武帝建武元年(后25)置,任坚镡为此职,统兵出征。南朝梁武帝复置,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七班,拟厉锋将军等号; 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班阶稍提高,改拟猛烈将
官名。辽置,见“契丹行宫都部署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