陵丞
官名。① 帝陵次官。协助管理守卫帝王陵寝。北齐置为太常寺陵署次官。隋朝沿置,一员,从九品。唐朝初为从九品,高宗永徽二年(651)加为从七品上,玄宗开元(713—741)间省,天宝十三载 (754)改献、、昭乾、定、桥五陵署为五陵台,置陵台丞为次官,各一员,从七品下,其启运、建初、兴宁、永康陵丞从八品下。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金朝太常寺陵署置一员,从七品,位提点山陵、令下。②太子陵次官。唐朝每陵置一员,从九品下。
官名。① 帝陵次官。协助管理守卫帝王陵寝。北齐置为太常寺陵署次官。隋朝沿置,一员,从九品。唐朝初为从九品,高宗永徽二年(651)加为从七品上,玄宗开元(713—741)间省,天宝十三载 (754)改献、、昭乾、定、桥五陵署为五陵台,置陵台丞为次官,各一员,从七品下,其启运、建初、兴宁、永康陵丞从八品下。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金朝太常寺陵署置一员,从七品,位提点山陵、令下。②太子陵次官。唐朝每陵置一员,从九品下。
官署名。清朝翰林院所属机构,为庶吉士学习场所。初隶内弘文院,后改入翰林院。掌教习庶吉士满、汉文课程。设教习,满、汉各一人,由吏部开列掌院学士、内阁学士题请皇帝钦派,或于大学士、尚书、侍郎内特简,称“大
宋朝仓库场务之主管人员。常以手分等吏人或衙前充当,位在监当官之下,分管有关事务,督率仓、库、斗、秤、拣、掐子等。与其副手合称“专副”。
官名。南诏官,犹唐朝试官,与酋望往往兼主兵、户籍、礼、刑、官人、工作、财用、客、商贾、马、牛、仓廪诸官; 望苴蛮置十二人,与清平官等列,日议事王所,出治军壁称节度,次补清平官,由曹长有功者补进。
左、右补阙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补阙(今司谏)为中谏”。
见“绣衣直指使者”。官名,即绣衣御史。详“绣衣御史”条。
宫廷医官名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九品中,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。
辽朝官立学校。设于东京 (今辽宁辽阳),掌教授东京及附近州县生员等事。始置于道宗清宁元年 (1055)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之医官,属朝上职官。详“朝上典官”。
① 秩位名。新莽始建国元年(后9)改五百石为命士。② 官名。新莽时羲和置命士督五均六管,每郡数人。东汉废。1、官秩名,指五百石俸的官。王莽拟古,改五百石俸曰命士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更名秩百石曰庶士,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捕鱼。《淮南子·时顺训》高诱注: “渔人,掌渔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