镇副将
官名。北魏置,镇的副长官,佐镇将掌镇务。重要之镇置都副将,职掌同,而品秩在其上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其品秩。
官名。北魏置,《历代职官简释》:“北魏沿北边置六镇,其统辖军民者称镇将,次一级称镇副将,亦有称镇大将者。后又有镇城都督、防城都督之称,其制度不详于史,盖在当时亦为临时措置,无一定编制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,镇的副长官,佐镇将掌镇务。重要之镇置都副将,职掌同,而品秩在其上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其品秩。
官名。北魏置,《历代职官简释》:“北魏沿北边置六镇,其统辖军民者称镇将,次一级称镇副将,亦有称镇大将者。后又有镇城都督、防城都督之称,其制度不详于史,盖在当时亦为临时措置,无一定编制。”
官名。清宣统二年(1910)设。一等二人,军阶副参领,从三品; 二等四人,军阶协参领,正四品。掌承办本部谘询事件,参订舰队、学堂、厂所章制,调查海军水师应行改革事宜。
官名。北周分《周礼》秋官所属职金的职掌,置掌璧中士,正二命;掌璧下士,正一命。掌有关玉的戒令,隶属于秋官府掌朝下大夫。参见“职金中士、下士”。
实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五月七日公布的《实业部专门委员会规则》,掌理全国实业及国民经济状况的调查,实业设计,实业法规与商约草案的研究,以及部长交议事项。设专门委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亦作稍伯下大夫。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佐稍伯中大夫掌本方事务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官名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,属地官府,为稍伯中大夫的副职,正四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长官,员一人,多省称为大司空。掌工程建筑、矿藏开发炼制、河道疏浚、舟船运输、服装织造等事务。正七命,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冬官府”。官名。
北齐郡主簿名目之一。见“郡迎新主簿”。
官名 即“屯田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清朝海关行政长官。康熙二十三年(1684)始设海税监督。道光二十二年(1842)后,凡通商口岸设海关,并设海关道管理,亦称海关监督。掌水陆通商货税之职。分专设监督与关道分理。隶南、北洋大臣或本省
官名。典兵曹长官。参见“典兵曹”。官名。见“公府典兵曹”。
官名合称。周朝指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大国三卿,皆命于天子”,“次国三卿,二卿命于天子,一卿命于其君。”孔颖达疏: “三卿者,依周制而言,谓立司徒兼冢宰之事,立司马兼宗伯之事,立司空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