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。大业五年(公元609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官名。宋置,掌收采薪柴以为河防的材料。《宋史·河渠志》载:“旧制,岁虞河决,有司常以孟秋预调塞治之物。梢芟薪柴、楗橛竹石、茭索竹索,凡千余万,谓之春料。诏下濒河诸州所产之地,仍遣使会河渠官吏乘农隙率丁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(507) 四月置,掌管宿卫事务,领朱衣直阁,并给仪从。多由侍中、散骑常侍等文职清官所兼领,天监七年定为十一班,陈沿置,四品、秩二千石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非经应举登第、荫补、吏人年劳出职而得以补官者,皆属杂出身。参见“杂流”。宋制,凡非经科举登第、荫补、吏人年劳出职而得以补官者,均称为“杂出身”。
官名,西汉置,东汉省,俸六百石,为中尉属官,主兵掌治安。参看《中垒》条。
官名,汉时西域龟兹国置东西南北部千长,为地方性长官。千长,意即千人之长,掌千人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·龟兹国》。
官名。西汉置,掌官府门禁,初属少府,中属主爵都尉,后属中尉,有丞。武帝太初元年 (前104) 中尉更名执金吾后,改属之。东汉省。官名,为官府门禁。寺互,掌梐枑(栅栏)以挡行人,有丞,为执金吾属官。西汉
长安四市,各置长丞,掌管市政治安及度量衡,为左内史属官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“左内史更名左冯翊,属官有……长安四市四长丞。”
官名。宋太平兴国八年(公元983年)以后,于诸王府各置侍讲一人,为诸王讲解经史。
古代考试方法。皇帝或主考官的提问叫策问,应试者的回答叫对策。汉朝皇帝以政事经义为题征询臣下意见,或以其文辞定高下,作为选拔官吏的一种方法。南朝宋明帝泰始中(465—471)规定,策试“秀孝”五条问题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