铠甲署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,掌制作铠甲等,隶少府监,不久废除。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,掌制作铠甲等,隶少府监,不久废除。
官署名。南宋置,掌发卖香药、匹帛,收其值纳左藏南库。隶太府寺,由太府寺丞专管,其下设监官。官库名。宋置,属太府寺。掌发卖香药、匹帛,所得之款项,交于左藏南库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仿《周礼》掌客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属官,员一人,掌西边诸国使臣来朝的接待和安排。下设西掌客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①邑里长官。春秋时齐国置。掌治安禁令。《管子·立政》: “分州以为十里,里为之尉。”“一道路, 博出入, 审闾闬,慎管键,管藏于里尉。置闾有司,以时开闭,闾有司观出入者,以复于里尉。”②北魏置。
官名。北宋太宗淳化五年(994),为赏昭宣使王继恩镇压王小波、李顺起义之功,特置此官授之。后用为内侍高级阶官,朝参位在东班前,称为班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六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
明朝宫中尚宫、尚仪、尚服、尚食、尚寝、尚功六局的合称。掌管侍奉皇帝和后妃日常生活之事。详分见各局。
官署名。金、元均置。管理城市民政。金置于诸府、节镇所在地,录事秩正八品。元置于路、府所在地,录事秩正八品。官署名。金置于诸府与节镇,掌同警巡使。设录事一人,秩正八品;判官一人,秩正九品;下设司吏,户一
武官名。《资治通鉴·后梁纪三》记太祖乾化二年(公元912年)十一月“楚王殷遣水军都指挥使杨定真救岳州。”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掌囚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,普通六年(525),列为十光将军之一。参见“十光将军”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八班。
即“丹书铁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