采金铁冶提举司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各地金、铁冶炼。简称铁冶提举司。世祖中统二年(1261),始于景州置提举司,管领景州、滦阳、新匠三冶。其后增置平阳、顺德、济南等提举司。成宗大德五年(1301)后次第升为都提举司,仍省称为铁冶提举司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各地金、铁冶炼。简称铁冶提举司。世祖中统二年(1261),始于景州置提举司,管领景州、滦阳、新匠三冶。其后增置平阳、顺德、济南等提举司。成宗大德五年(1301)后次第升为都提举司,仍省称为铁冶提举司。
官名,三国魏置。侍中为加官,加此官者侍从皇帝左右,为皇帝的近侍。中书监和中书令共掌机密,典尚书奏事,权任相当宰相。其后,晋和南北朝皆沿置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三少帝纪·齐王芳》:“正始元年春二月乙丑,加侍
官名。隋文帝置职方员外郎,为侍郎的副职。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,增郎的员额为二人,后又减为一人,另置承务郎一人,掌同员外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三年 (公元620年)改为“职方员外郎”见该条。
官名,辽朝置,掌皇太后宫诸司之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。
即今之法庭。唐李白《赠从弟宣州长史昭》:“讼庭垂桃李,宾馆罗轩盖。”
官名。明制大理寺左右寺下置,二人,后革一人,从六品。为寺正之副,各随其所辖而复审之。
官名。又称“伞房掌盖”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北鞍库之属官。初设时称“掌伞总领”,二人,康熙三十三年(1694)增为三人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改是称。正六品。掌伞房事。凡皇帝御殿或祭祀行礼,则负责张
官名。简称营缮司郎中。明清工部营缮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九年(1396)设,一人。南京工部营缮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郎中二人。满洲司属初不分曹,随堂官所
即“御营使司”。官署名。宋建炎元年置,初总齐行在军中之政,后改为只管行在五军营寨事务;其余有关边防措置等事,归三省和枢密院。其官有使(宰相兼)、副使(执政兼)、参赞军事(侍从官兼)、提举(大将兼)。其
官名。为元代秘书监的属官,掌辨验书画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属太子左、右卫坊,下统太子骑官备身副都督、太子骑官备身五职、太子骑官备身等,掌东宫骑官,负责侍卫。从四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