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即“福建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军事部的副长官。见“军事部”。
官名。南北朝时诸王设防閤将军,以保护王和王府的安全。参看“防閤”条。
官署名,汉朝亭的办事机关称亭寺。《后汉书·孝质帝纪》:“丹阳贼陸宫等围城,烧亭寺,丹阳太守击破之。”其后,南朝宋等沿置。《宋书·明帝纪》泰始四年九月诏曰:“自今凡窃执官仗,拒战逻司,或攻剽亭寺,及害吏
元代宿卫军在用于大朝会时称为卫宿军。参见“宿卫军”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见“政务次长”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七年 (1374) 于各公主府家令司置,一人,正八品,佐家令总管公主府事务。二十三年改家令司为中使司,职官亦随改。
见“八大臣”② 。
即“陕西行省”。
汉苑名,有令一人,俸六百石。主鸿德苑。见《后汉书·孝桓帝纪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