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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周朝王畿内行政区划名。五百家为一鄙。《周礼·地官·遂人》: “五鄙为鄙。”② 周朝王族子弟和公卿大夫的食邑、采邑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以八则治都鄙。”郑玄注: “都鄙,公卿大夫之采邑,王子弟所食邑。”


政区名。指小邑。西周时为大夫的采邑。春秋时有县鄙,为乡聚之称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年》所谓“县鄙之人入从其政”,县鄙即指此种乡聚之地。《齐侯钟铭》记灵公赐叔夷“其县三百”,此处所谓县应是县鄙之县,故多至三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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