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都虞司

都虞司
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初名“尚膳监”,顺治十八年 (1661) 改“采捕衙门”,康熙十六年 (1677) 改都虞司。掌上三旗武职官员的铨选任用,官兵俸饷、赏恤的稽核,府属各司处书吏的考核。此外,“打牲乌拉处”每年缴纳之钱粮牲物,以及下五旗所纳之钱粮等,亦由司稽核、掌理。设郎中二人,员外郎五人,主事、委署主事各一人,以及笔帖式、书吏等员。


官署名。清代内务府七司中的第四司,掌管府属武职升补及三旗禁旅训练遣调供应等事。三旗禁旅指镶黄旗、正黄旗、正白旗的护军营,掌管宿卫宫禁,导引扈从。都虞司,初名尚膳监,顺治年间改称采捕衙门,康熙十六年改为都虞司。见《清通典·职官七·内务府》、《清史稿·内务府》、《历代职官表·历代职官简释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帮提调

    官名。清末各机构中所设提调一职之副手。官名。为提调的副职,见“提调”。

  • 州军府统军

    武官名。北魏置,为州军府督将之一, 掌领兵之职。《魏书·杨播传》记长孙椎为杨州刺史, 奏杨侃为统军。

  • 督冶掾

    官名。西晋置,分南北东西四部,掌督诸郡县冶令。隶卫尉。东晋省。

  • 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时建置,负责值宿保卫宫禁。属于左右阿速卫亲军,设置达鲁花赤、都指挥使、副都指挥使、佥事、经历、镇抚、把门千户、百户、门尉等。附属于枢密院。见《元史·百官二》。

  • 董事

    (1)地方自治执行机关职员。清末举办地方自治,城镇自治的执行机关为城镇董事会,设总董一人,先由城镇议事会选举正、陪各一名,再由地方官申请督抚遴选任用,总理董事会一切事项;董事一至三名,由议事会选举,呈

  • 官名。僧官。《隋书·百官志(中)》:“昭玄寺,掌诸佛教。置大统一人,统一人。”参见“都统”。

  • 右令

    官名。同“右领”。春秋战国楚置。曾侯乙墓出土竹简文字中有此官名。参见“右领”。

  • 征欠司

    即“三司都理欠司”。

  • 函人

    官名。周朝置。掌铠甲制作的工官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: “函人为甲”。

  • 左员外常侍

    官名。北周置。正五命。参见“员外散骑常侍”。散官名。三国魏未始置员外散骑常侍,齐梁时用人卑杂。北周设左右员外常侍以为散官, 秩正五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