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水官
官名,郡县水池鱼利多者置此官,掌平水收渔税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,郡县水池鱼利多者置此官,掌平水收渔税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前锋校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匡人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蕃部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下设司匡中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匡人”。
官名。即太子仆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太子仆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驭仆寺”。
见“十飙将军”。
即“大都警巡院”。
官名,掌管仓廪。《荀子·议兵》:“若是,则必发夫掌窌之粟以食之。”也有人认为窌是“稟”字之误。稟,禀字的古写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囿人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。主管苑囿离宫的政事禁令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掌囿中士,正二命,掌囿下士,正一命。属地官府虞部下大夫。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 (1390) 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北平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
官名。刑部比部司郎官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比部(郎)为比盘,又曰昆脚皆头”。
官名,西汉置,为宫中侍御女官,掌张设帐幕等事。“尚”,主、掌。参看“五尚”条。官名。汉初设,掌帷帐之事,属少府,旋废,以内者令掌其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