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都官

都官

①即“中都官”, 泛指设京师、直属朝廷的官署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厩苑律》: “内史课县,大仓课都官及受服者。”②即“都官从事”。③十六国大夏及南北朝尚书省诸曹之一,设尚书为长官。南朝领都官、水部、库部、功论四郎曹,职掌军事刑狱、徒隶狱囚、水利河工、库藏、官吏考课。时起部所掌土木工程,亦常由都官、左民分治。北齐领都官、二千石、比部、水部、膳部五郎曹,职掌制定律令法制、纠劾违法、水利工程、舟船津梁、宫廷百官膳食等务。隋初沿置,领都官、刑部、比部、司门四郎曹,职掌以法律刑狱为主,文帝开皇三年(583)改名“刑部”。④ 尚书省郎曹之一。魏晋南北朝皆置,设郎(郎中、侍郎)为长官。掌刑狱徒隶、劾治违法案件,遇战事或佐督军事。北齐专掌京畿以内刑狱诉讼。或说三国魏隶尚书左仆射,西晋隶三公尚书。南北朝隶都官尚书。隋初沿置,设侍郎二员为长官。文帝开皇三年(583)以后称都官司,隶刑部,历朝因之。掌官私奴婢名籍配役及其有关事务,后又增设员外郎为次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置郎、承务郎为长贰,唐高祖武德三年(260)改制郎中、员外郎。掌全国官府奴婢名籍配役及部曲客女之政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司仆,咸亨元年(670)后闲简无事。五代因之。北宋前期唯置判都官事一员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,郎中、员外郎皆为寄禄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掌全国徒流、配隶、吏役之政,主管在京百司无选限公人名籍、补换、更替,总州县应募役人数,登记各地编配、羁管人员名册,及军大将(副尉)阙额、招收、转补、停放等事。辖吏籍、配隶等四案。设郎中、员外郎为长贰,亦或者并郎官。南宋辖差次、磨勘、吏籍、配隶、知杂五案,孝宗隆兴元年(1163)以后兼领比部、司门事。明初置为刑部四属部之一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员,洪武二十三年(1390)分四部为十二部,遂罢。


官名。汉朝司隶校尉的属官有都官从事,掌管察举百官犯法者。蔡质《汉仪》:“都官主洛阳百官朝会,与三府掾同。”《博物记》:“中兴以来,都官从事多出之河内,掊击贵戚。”三国时曹魏设尚书都官郎,佐督军事。晋设都官曹,其长官称都官郎,掌管军事刑狱。南朝刘宋置都官尚书,领都官、水部、库部、功论四曹,“都官主军事刑狱,其余曹所掌,各如其名”。北齐也置都官。隋朝改都官尚书为刑部尚书,统管都官郎中等,掌管畿内非违得失等事。唐朝设都官郎中,掌配役隶,簿录俘囚,以给衣粮药疗,以理诉竞(强横)雪冤。宋朝也设都官郎中,掌管徒流配隶等事。元以后废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司隶校尉》、《晋书·职官》、《宋书·百官上·尚书令》、《隋书·百官中、下·尚书省》、《旧唐书·职官二·都官郎中》、《宋史·职官三·刑部》、《文献通考·职官考·司隶校尉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五等伯

    爵名。南朝宋“伯”爵等级之一,不食封。见《南齐书·沈文季传》。

  • 减等处

    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办事机构。无额定职官,由刑部尚书酌委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数员在本处办事。凡遇国家庆典,皇帝颁布赦令,则由本处汇总各省及现审案件,核议应否减免,送江苏清吏司查核具奏。光绪三十二年(19

  • 都行省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。太祖十二年(1217),封木华黎为太师、国王、都行省承制行事,总管汉地军政和民政,建行省于燕、云间,各地元帅和行省皆听节制。太宗六年(1234)设中州断事官掌中月民政,都行省仍掌军政,

  • ?尹

    官名。 战国楚置。 《鄂君启节铭》:“大工尹脽以王命命”, “尹逆”, “鄂君启之府铸金节。”

  • 管狱员

    监所职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的县监,基本上是沿自清代的旧式监狱,惟改管狱官之名为管狱员。其职任是在县知事的指挥下掌理监狱事务,受各该省巡按使、高等审判厅长、高等检察厅检察长及其他依法令有监督权限官吏的监察

  • 法物库

    ①辽、金、元官署名。辽为南面官,属太常寺。金属兵部,掌卤簿仪仗、本辂、法服等事,设使、副使领库事,秩从六品、从七品; 下设直长,正八品;章宗泰和三年(1203)罢。曾兼领大乐署,海陵王贞元二年(115

  • 守义尉

    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新置八尉之一,从八品,为散职。武散官名。隋炀帝时置,秩从八品。

  • 王子郎君班

    官署名。辽朝置。王子院下级机构。管理王子班郎君。设详稳管班事。

  • 奚官署

    官署名。南朝梁、北齐皆置。梁时隶大长秋寺; 北齐隶长秋寺; 司宫闱之职。参见“奚官令”、“奚官丞”条。官署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掌守宫人疾病、给药、及丧葬等事,属大长秋。《隋书·百官上·大长秋》:“大长秋

  • 点勘文字

    官名。宋置,为发运使所属,主管文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