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郡国从事
官名。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部属吏。司隶校尉所属,每郡国一人,主督促文书,察举非法,如案系郡国属吏,奏免守相。秩百石。州部所属职秩同 ·均由所部长官自辟除。
官名,东汉置,属司隶校尉,由州自已任命,掌督促文书,察举非法等。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司隶校尉》:“其余部郡国从事,每郡国各一人,主督促文书,察举非法,皆州自辟除,故通为百石云。”后世多沿置,或称部郡从事。
官名。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部属吏。司隶校尉所属,每郡国一人,主督促文书,察举非法,如案系郡国属吏,奏免守相。秩百石。州部所属职秩同 ·均由所部长官自辟除。
官名,东汉置,属司隶校尉,由州自已任命,掌督促文书,察举非法等。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司隶校尉》:“其余部郡国从事,每郡国各一人,主督促文书,察举非法,皆州自辟除,故通为百石云。”后世多沿置,或称部郡从事。
宋朝吏部、户部、礼部统称。
郡分职吏名。见“郡水曹”。
官名,辽朝置,属南枢密院,为都承旨的副职,掌承旨问对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承旨”条。
参见“十忠将军”。官名。将军名号,梁置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五二○《宋永贵墓志》:“大象元年(579),任右宫伯右侍散二命士,二年,迁大都下士。”正一命。官名。北周置,府属不详,可能是夏官府的属官。
官署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机构。掌理满文档案。设堂主事满洲二人、蒙古三人掌其事。
民国时,坊自治机关,设坊长一人,办理坊自治事务及市政府、区公所委托办理事项。
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皇族帐官,掌德祖皇帝三房族之事。
官名。辽朝观察使州副长官。官名。唐置,为观察使的副职。参见“观察使”。
官名。明朝置为各卫副长官,每卫四人,正四品,与指挥使、指挥同知共掌本卫事务。清朝于甘肃、云南土官中设,正四品,掌所属土兵事务。参见“指挥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