郡漕曹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汉置,《隶释》五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有漕曹掾及左右史各一人。漕曹之职当为管理漕运。汉制,郡国之粟或存本郡,或漕送京师,或转运于他郡,均按中央命令办理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记太仓令“主受郡国传(转)漕谷”,即是汉代漕运之职归地方的证明。漕曹掾亦可称之为监漕掾。《汉官》所记河南尹所属员吏中有监津渠漕水掾,其中就有监漕掾一职。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汉置,《隶释》五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有漕曹掾及左右史各一人。漕曹之职当为管理漕运。汉制,郡国之粟或存本郡,或漕送京师,或转运于他郡,均按中央命令办理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记太仓令“主受郡国传(转)漕谷”,即是汉代漕运之职归地方的证明。漕曹掾亦可称之为监漕掾。《汉官》所记河南尹所属员吏中有监津渠漕水掾,其中就有监漕掾一职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主军务,实际地位相当于尚书。韩璞任此职时,督五将军出兵援长安。参见“太府”。
黄帝时官名。黄帝以云名官,夏官为缙云氏。古代以官名为氏,因而又为族氏。《左传·文公十八年》:“缙云氏有不才之子。”注:“缙云,黄帝时官名。
官署名。元至元十六年置,管站车二百五十辆,并管坝河。初属兵部,后改属户部;秩正五品。定置达鲁花赤一员、都提举一员、同提举二员、副提举一员等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一·户部·新运粮提举司》。官署名。元至元十六年
官名。明置,为良牧署正副主官。见“良牧署”。
官名。见“上林令”。
官署名。金末战时设立的机构。宣宗兴定五年(1221)设于河东南路怀州,以招集离散民众,受中京行枢密院节制。
春秋齐国地方基层单位。负责管理十户。《管子·立政》:十家为什,“五家为伍,什伍皆有长焉。”民间小吏,掌管十户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里有里魁,民有什伍,善恶以告。本注曰:里魁掌一里百家,什主十家,伍主
战国、秦汉时地方向中央呈报施政情况,作为官员考课依据的制度。战国时,各地主管官吏将所辖地区赋税、户口、垦田等情况写于木券,呈送国君考核,国君据此进行奖惩,亦为考课官员的重要制度。汉朝其制分两级,县(道
官名。北魏置,尚书省南部曹次官,管理南部各州郡事务。《魏书·王宪传》: “(王嶷)稍迁南部大夫,高祖初,出使、巡察青、徐、兖、豫,抚慰新附,观省风俗。还,迂南部尚书。”亦有以他官兼录者。孝文帝太和(4
官名。① 魏晋南北朝与吏部郎互称,为尚书省吏部曹长官。参见“吏部郎”。②吏部头司吏部司长官。唐高祖武德三年 (620) 改选部郎置,员二人。一掌考定核实文官资历档案班秩阶品告身,一掌选补流外官。高宗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