逋逃之臣
逃亡的臣。《汉书·匈奴传》:“受其逋逃之臣。”
逃亡的臣。《汉书·匈奴传》:“受其逋逃之臣。”
官名,金朝置,正九品,佐局长掌都堂之礼及官员参谢之仪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明置,为良牧署正副主官。见“良牧署”。
武官名。三国魏黄初元年(公元220年)以许褚为之,不常置。见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。
官名。明清皆置,简称提牢。见“提牢”条。官名。见“提牢厅”。
官署名,清朝末年置,掌审判,重罪为初审,轻罪为二审。其官有:厅丞一人,从四品。刑科、民科推事官三十人,从五品。典簿二人,正七品。主簿二人,正八品。检察长一人,正五品。检察官五人,正六品。见《清史稿·职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四年(1406)置,又称北京苑马寺,辖清河、金台、涿鹿、卢龙、香山、通州六监,各监又下辖四苑,共二十四苑。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设卿,从三品,少卿,正四品,寺丞,正六品; 各监设监正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朝官充任,总领三司都磨勘司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随三司废。
①贡士之法,即由诸侯国或地方州郡每年向朝廷选送人才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上》: “诸侯岁贡少学之异者于天子,学于太学,命曰造士。行同能偶,则别之以射,然后爵命焉。”《文选》王融《三月三日曲水诗序》: “兴廉
官学名。清雍正六年(公元1728年)设于西华门内咸安宫,属内务府。专门培养上三旗及满洲八旗官学生。设管理事务大臣、协理事务大臣各一人,总裁满二人、汉四人,总管七人(由内务府司员兼任),满汉文及翻译教习
即“夷离堇”。官名。金置,从八品,分掌部族村寨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诸移里堇司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