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校,掌理海军造械事务。
官名。又称“署司矢”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毡库之属官。协掌备箭处事。额设五人,食八品俸。光绪三十年(1904)裁一人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为齐王曹芳明元郭太后永宁宫三卿之一,掌太后宫禁卫,职比卫尉。孟观曾任此职。见《三国志·管宁传》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永宁宫禁卫,为明元郭太后三卿之一,职比卫尉。见《三国志·魏书·后妃传·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之审判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掌京师刑、民案件审判,于重罪为二审,轻罪为终审。置厅丞一人,下设刑、民两科,各置推事六人,分掌所辖刑、民案件。设典簿厅,置典簿二人,主簿四人
官名。清末海军长官。宣统元年(1909)设。一人,正二品,海军副都统加海军正都统衔充。职督率巡洋、长江二舰队。
即“甲喇”。
①汉朝御史之别称。汉授御史多在立秋,取肃杀之意,故名。②刑部尚书之别称。汉朝御史的别称。因其授御史多在立秋,取其肃杀的意思。刑部尚书也别称秋宪。见清梁章钜《称谓录·御史古称·秋宪》。
官名。明初掌军事司法的职官。详见“都镇抚”。
官制用语。皇帝年幼即位,无理事之能,由大臣辅佐政事,称辅政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三少帝纪》:“(齐王芳)景初三年正月丁亥朔,帝病甚,乃立为皇太子,是日即皇帝位……大将军曹爽、太尉司马宣王辅政。”
官名。元置,与主考共阅试卷。简称“同试官”或“同考官”,详见“同试官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