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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政司

官署名。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掌全国路政,凡铁路及电车各事皆属之。置郎中二人,员外郎三人,主事六人等。


官署名。(1)清末置,属邮传部。掌全国路政。凡规划路线、厘定规制、筹还借款、提倡商办、工程购料、通运行车以及推广电车等项有关路政各事,均为其职掌。设郎中二人,员外郎三人,主事六人,七品小官员二人,八、九品录事无固定员额。司内分设总务、官办、商办、营业、监理、交涉六科,以分理本司事务。(2)南京临时政府设置,属交通部。司内分设总务、工务、运输、计理四科,各设科长、科员。北洋政府沿置,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官制,其职掌为:一、管理国有铁路;二、监督民有铁路;三、监督陆上运输。次年修正官制,以“规划全国铁路”为其职掌的第一项,原定三项职掌则为本司职掌的第二至第四项。司的主官为司长,下设佥事、主事,分理司事。国民党政府交通部沿置路政司,专管铁路行驶,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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