赐名
清朝赐号嘉美封爵之制。雍正元年(1723)赐公爵美称十种,即忠达公、褒绩公、奉义公、超武公、雄勇公、果毅公、信勇公、建烈公、勇勤公、英诚公。乾隆十四年(1749)仿公爵赐名之例,赐侯爵美称六种,即奉义侯、恭诚侯、顺勤侯、顺义侯、昭武侯、延恩侯;赐伯爵美称十二种,即敦惠伯,义烈伯、宣义伯、襄宁伯、昭毅伯、威靖伯、襄勤伯、诚毅伯、昭信伯、懋烈伯、诚武伯、勤宣伯。凡始封公、侯、伯,由内阁撰拟嘉名,俟钦定,载入袭爵诰、敕内颁给。至于子、男仅分等次,不赐美称。
清朝赐号嘉美封爵之制。雍正元年(1723)赐公爵美称十种,即忠达公、褒绩公、奉义公、超武公、雄勇公、果毅公、信勇公、建烈公、勇勤公、英诚公。乾隆十四年(1749)仿公爵赐名之例,赐侯爵美称六种,即奉义侯、恭诚侯、顺勤侯、顺义侯、昭武侯、延恩侯;赐伯爵美称十二种,即敦惠伯,义烈伯、宣义伯、襄宁伯、昭毅伯、威靖伯、襄勤伯、诚毅伯、昭信伯、懋烈伯、诚武伯、勤宣伯。凡始封公、侯、伯,由内阁撰拟嘉名,俟钦定,载入袭爵诰、敕内颁给。至于子、男仅分等次,不赐美称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于诸津,每津各八人,掌桥梁修缮之事。
满语官署名。汉译为“翰林院”。
官名。隋初太仆寺有龙厩署,置令及丞。炀帝时改龙厩署属殿内省尚乘局,并改名为典厩署,有左、右驳阜二厩。加置主乘、司库、司廪官。唐沿置,改属太仆寺。见“典厩署令丞”。
官署名。元任宗皇庆元年置,初名管勾司,管领回回乐人。其官有署令一人、署丞二人、官勾二人、教师二人、提控二人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一·礼部·常和署》。元礼部仪凤司所属机构。秩从六品,管领回回乐人。设置令一人,
官名。又称观察处置使。唐肃宗乾元元年(758)停诸道采访处置使、黜陟使而置,掌监察所部官吏善恶,张举朝廷大纲。唐朝中期未设节度使之江南、岭南诸道则置为最高长官,总其军政、民政,下设副使、支使及掌书记、
官名。清朝光绪二年(1876)设。正二品。辖副使一人。二等、三等参赞各一人,二等、三等通译官各一人,一等、二等书记官各一人,商务委员一人。四年,设神户大阪正理事一员,长崎正理事一员,横滨、筑地正理事一
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生员的一种。明代在岁贡之外,考选学行兼优的生员充作贡生,称为选贡,至清代发展为拔贡与优贡两种。参见“拔贡”、“优贡”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水衡都尉,为禁圃令副贰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始置,为水衡都尉属官,助禁圃令掌管禁圃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水衡都尉》,参看“禁圃令”条。
官名。明清京师分五城兵马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 (1368—1398) 中设,于南、北两京五城各设一人,秩正六品。所属有副指挥、吏目等员。清顺治 (1644—1661) 中沿设,京师五城各一人,隶于
官名。唐朝武则天永昌元年(689)置,员一人,从六品。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省,二年又置。协助郎中处理都司政务。北宋前期,用为文臣寄禄官,六品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复为职事官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