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赐匾

官员褒奖方式之一。清代有此制,见“加顶带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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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钩盾署令

    官名。即钩盾令。

  • 同文馆总教习

    官名。清末同文馆之官员,总管同文馆学生授课事,额一人,由洋人担任。

  • 礼官处

    北洋政府总统府内部机构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设置,掌礼仪之事。

  • 州军府舍人

    官名。南朝置。《宋书·百官志》记公府有“主簿、祭酒、舍人,主閤内事。”《南齐书·百官志》亦记诸公督府佐史有主簿、舍人。大概诸公出镇地方时军府置此职,较小军府则无。

  • 行政警务科

    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巡警职制,考核巡警官吏,管理消防、风俗、交通警察,并稽查外国来华人员。置员外郎一人,主持科务。

  • 临漳县令

    官名。北齐置,为三京县令之一,参见“邺县令”。

  • 坦绰

    官名。南诏官,与布燮、久赞同为清平官,犹唐朝宰相,决国事轻重。

  • 冶吏

    官名。战国赵、魏等国置。掌冶铸的下级官吏。赵国《七年相邦阳安君剑铭》: “冶吏疱执剂。”

  • 通政寺丞

    官名。明朝建文(1399—1402)中,改通政司为通政寺,改原通政参议为通政少卿、通政寺丞。成祖即位,复旧制,复称通政使司左、右参议。

  • 同知集贤院事

    官名。金贞祐五年(公元1217年)设,为集贤院的副长官,秩从五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