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。即“年劳补官法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原为平准令,东汉属大司农,秩六百石,掌知物价,主练染,作采色。有丞一人。灵帝熹平四年(175)改中准令,使宦者任之,列于内署。官名。东汉灵帝四年,改平准为中准,使宦者为令,俸六百石,掌平准物价,
见“五官司晨”。
官名。即虞部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虞部郎中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虞部郎中为司虞大夫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工部尚书》,参看“虞部郎中”。
即“迷儿军万户”。
官名合称。宋朝于人烟繁盛处诸镇置监官,掌管火禁或兼酒税之事,与寨官合称镇寨官。参见“寨官”。
官名。商朝置。掌丘陵地带的管理。盖与牧事有关。
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名。辽北面官,西南面五押招讨司长官。
官名。北齐置,掌典驼局。从九品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