讨寇将军
官名。三国魏、蜀皆置,统兵出征或作为太守等地方长官的加官。魏、晋、南朝宋皆八品(一说魏为五品)。北魏沿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七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为七品,隋初列为散号将军,降为从八品上,炀帝大业三年(607 )罢。
杂号将军名,三国魏、蜀皆置,或领兵征伐,或作为太守等地方长官的加官。后世也有沿置。
官名。三国魏、蜀皆置,统兵出征或作为太守等地方长官的加官。魏、晋、南朝宋皆八品(一说魏为五品)。北魏沿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七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为七品,隋初列为散号将军,降为从八品上,炀帝大业三年(607 )罢。
杂号将军名,三国魏、蜀皆置,或领兵征伐,或作为太守等地方长官的加官。后世也有沿置。
见“委署库掌”。
官名。南齐置。武帝永明三年(485)省,四年复置。隶少府。官名。南齐少府所属有署,以丞为主官,掌铁器的锻冶。
节度使藏旌节的厅堂。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下》:“(节度使)入境,州县筑节楼……锁节楼、节堂,以节院使主之。”
官名。清朝工部火药局属官。佐管理火药局大臣掌局事。由本部堂官於满、汉司员、笔帖式内派委,无定员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水部司”。
官名,王莽置,为五谏官之一,掌谏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参看“司中”条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源贺传》:“(源贺)从驾临江,为前锋大将。”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戈矛殳类长兵器制造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: “庐人为庐器。戈柲六尺有六寸,殳长寻有四尺,车戟常,酋矛常有四尺,夷矛三尺。”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执行平政院的审理权,员额十五人,分在三庭办事。参见“平政院”。
① 尚书省各部中较次要的部门。唐、宋尚书省六部各辖四司,与本部名相同的司称本司,其余三司皆称子司。②宋朝三司等官署下属的分支机构通称。如三部勾院、理欠司等皆称三司子司,转运司有时也称三司子司。见 “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