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学司
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掌各省巡警学堂,编译各国警察法规、专书。辖课程、编辑二科。置郎中一员,总理司务,下设员外郎二人,三十二年,司撤,事归民政部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巡警部。分设两科:课程科,掌审定各省巡警学堂章程,考核警官学业成绩及给凭、注册等事。编辑科,掌编译各国警察法规及各种警学专书。设郎中一人,总理司务;每科设员外郎一人,总理科务,主事一人,办理科务;并有书记官、司书生若干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掌各省巡警学堂,编译各国警察法规、专书。辖课程、编辑二科。置郎中一员,总理司务,下设员外郎二人,三十二年,司撤,事归民政部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巡警部。分设两科:课程科,掌审定各省巡警学堂章程,考核警官学业成绩及给凭、注册等事。编辑科,掌编译各国警察法规及各种警学专书。设郎中一人,总理司务;每科设员外郎一人,总理科务,主事一人,办理科务;并有书记官、司书生若干人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司车辂下大夫司常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见“招讨司”。官署名。辽置,掌招讨事。其官有知招讨事、有监军。见《辽使·百官志二·北面边防官·西北路招讨使司》。
① 军队建制。殷朝置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三三○○六片: “丁酉贞,王作三师,左、中、右。”②官名。(1)春秋时宋国置。六卿执政大臣之一,掌君臣百官的教训,又与右师兼掌四乡政令。《左传 ·成公十五年》:“
官署名。天子保存文书档案史册的馆府,类似当令的国家档案馆和国家图书馆。《史记·蒙恬传》:“(周公旦)曰:‘王未有识,是旦执事。有罪殃,旦受其不祥。’乃书而藏之记府……成王观于记府,得周公旦沈书。”
官名。西汉武帝置。属大司农,职掌农耕及屯田事宜,不常置。官名,也写作騪粟都尉,汉武帝置,不常设,属大司农,掌征收军粮、在军屯中推行代田法。《汉书·食货志》:“以赵过为搜粟都尉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
乐官。《吕氏春秋·孟夏》:“乃命乐师,习合礼乐。”高诱注:“乐所以移风易俗,荡人之邪,存人之正性,故命乐师使习合之。”《周礼》春官有乐师,下大夫四人,上士八人,下士十六人。其职掌教国小乐舞、乐仪。凡国
官署名。辽朝南面官。分设于各州,统领马军。设指挥使、副使等职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祭祀用羊牲的宰杀烹调。《周礼·夏官》: “羊人,下士二人,史一人,贾二人,徒八人”,“掌羊牲,凡祭祀,饰羔,祭祀,割羊牲,登其首。凡祈珥,共其羊牲。宾客,共其法
官名。见“大理丞”。官名,北齐于大理寺卿、少卿之外置大理寺丞,为卿的佐官。隋初沿置,炀帝时改为勾检官,与大理寺正分判狱事。唐代复为大理寺丞,员额六人,从六品上,掌分判寺事,正刑之轻重。其断罪不当,则由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统领特满军。设详稳等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