观文殿学士
官名。宋仁宗庆历八年(1048),改紫宸殿学士置。除特恩外,非曾任执政者不除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三品。掌出入侍从,以备顾问。
官名。观文殿本为隋炀帝时殿名。宋初为文明殿学士,庆历七年(公元1047年)因避真宗谥号,更名紫宸殿学士,以参知政事丁度为之,掌出入侍从,备顾问。当时学士多以殿名为官称,丁遂称“丁紫宸”。次年,御史何郯奏言紫宸不可为官称,於是改延恩殿为观文殿,改紫宸殿学士为观文殿学士,除特恩外,非曾任执政者不得除授。
官名。宋仁宗庆历八年(1048),改紫宸殿学士置。除特恩外,非曾任执政者不除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三品。掌出入侍从,以备顾问。
官名。观文殿本为隋炀帝时殿名。宋初为文明殿学士,庆历七年(公元1047年)因避真宗谥号,更名紫宸殿学士,以参知政事丁度为之,掌出入侍从,备顾问。当时学士多以殿名为官称,丁遂称“丁紫宸”。次年,御史何郯奏言紫宸不可为官称,於是改延恩殿为观文殿,改紫宸殿学士为观文殿学士,除特恩外,非曾任执政者不得除授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南齐书·魏虏传》: “檐衣人为朴大真。”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。
工部尚书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工部(尚书)为大起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掌囚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,掌拘于刑部的囚犯,下设掌囚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同“牧监”。
官名,即都尉所属之候官,俸六百石,掌侦察报警等事。其属官有候长、候史、候等。候史为候长之佐,助候长掌辖区之候事。候长掌候若干人,候掌燧(燧人)若干,燧(燧人)掌侦察敌情,烽火告警。燧 :告警的烽火。参
大理寺官通称。司法官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:“法家者流,盖出于理官,信赏必罚,以辅礼制。”
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成立责任内阁,始置。无定额,奏任。承阁丞及厅局长之命分任各厅局事务。
官署名。隋朝始置,有开府一员,掌斥候伺非; 又有长史、司马及功仓兵骑诸曹参军事,法铠等曹行参军各一员、行参军三员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开府为率,并置副率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太子左清道卫
官名,汉置,俸二百石,各边县置,主边防障塞的武官掌禁备羌夷犯塞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边县》。
三国吴地方兵之一。是募集丹阳地区的百姓所组成的军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