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衣冠令
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衣冠署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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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敕授

    唐制,任命六品以下官称敕授,见《资治通鉴·唐纪二十五》“景云元年”条。宋制,凡官员由中书省任命者,称为敕授。元制亦自六品至九品为敕授,由中书省牒署之。

  • 京师警察厅刑事所

    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。承司法处之命,分管刑事事项。设巡官二至三人,巡长十一至十二人。

  • 崇祥院

    见“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”。

  • 太子右典戎卫

    即太子右卫率府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右卫率府。

  • 左猛贲将军

    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左猛贲次官,置一人。

  • 宗正寺少卿

    参见“宗正少卿”。官名。北魏始置宗正少卿,北齐称宗正寺少卿,为宗正寺的副长官,隋唐至宋沿置。参见“宗正寺”。

  • 率善中郎将

    官名。三国魏置。无常员,以官归附少数民族。明帝景初二年(238),曾授倭国使臣难升未。见《三国志·东夷传》。官名,三国魏封倭国使臣难升米为率善中郎将。见《三国志·魏书·东夷·倭》,参看“率善校尉”条。

  • 左玉铃卫

    官署名。即左领军卫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 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左领军卫。

  • 保儿赤

    即“博尔赤”。

  • 判太常寺事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为太常寺长官,以两制以上充任。仁宗康定元年(1040),令兼领礼院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以太常卿为太常寺长官,遂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