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连署。东汉时有重大案件,需由具体承办机关呈转三公连署,奏报皇帝。据《后汉书·党锢列传》,东汉末年党锢事起,宦官集团诬害李膺等人,案卷送经三府,太尉陈蕃不肯平署。结果皇帝震怒,迳直下令逮考李膺等人于黄
官名。据应劭《汉官仪》记载,汉武帝时置侍曹尚书,主丞相御史事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称为常侍曹,主公卿事,东汉改为吏曹尚书。见该条。
唐宋时期设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行政单位的泛称。唐在各地以旧有部族为基础,设置府州八百多个,大的为都督府,小的为州,以本族首领为都督、刺史,并得世袭。羁縻府州的机构大致有三种情况:一是保留原有的统治机构
官名,西汉末年更始所置。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刘玄刘盆子列传》:“(更始封)五威中郎将李轶为舞阴王。”
命妇封号。宋朝初年置,以封太皇太后、皇太后、皇后,宰相、使相、三师、三公、王、侍中、中书令之曾祖母、祖母、母。同知枢密院至枢密使、参知政事再经恩及再任者,其曾祖母、祖母、母亦得此封。外命妇名。《南齐书
官员服制。唐朝官员章服皆依散官品秩而定,四品、五品服绯,佩银鱼袋。唐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定制,都督、刺史散官未及五品者,并听著绯佩银鱼,离任则停,谓之借绯。宋朝沿此制。唐制,官员阶官未至五品而
官名,汉置,为将作少府之副,佐其掌修作宗庙、路寝、宫室、陵园等。西汉有两丞,东汉改为一丞,俸六百石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将作少府》。官名。为秦代将作少府的副职,汉景帝时改称“将作大匠丞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唐武则天长安四年(704),始于国子学、四门学置,员四人,掌佐博士、助教讲授学业。宋太宗淳化五年(994)于国子监置,以京朝官充任。仁宗皇祐(1049—1054)中定置八人,每员各专一经。掌以经
官名。即尚书左丞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尚书左丞。官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左右丞为左右肃机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
周朝受天子或诸侯亲命的大夫。《左传·哀公四年》: “使谓阴地之命大夫士蔑”。《谷梁传 ·庄公元年》: “单伯者何,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。命大夫,故不名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