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制,监察御史以六事分察百官,据《新唐书·百官志》记载,六事的内容为:“其一, 察官人善恶;其二,察户口流散,籍帐隐没,赋役不均;其三,察农桑不勤,仓库减耗;其四,察妖滑盗贼,不事生业,为私蠹害;其五
官署名。北魏有“游猎曹”,北齐置部,设丞。隶司农寺钩盾署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天王府置,属朝内典官,员额一千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参见“典舆”。
①帝王当政叫在位。②居官任职。《尚书·虞书 ·大禹谟》“小人在位”。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长官。光绪二十八年(1902)置。二至三人,二、三品不等,特简,兼任。掌督饬法律馆参酌中外成法,修订旧律,编纂新律。
官名。北魏有典客监,秩从五品;太和十五年(公元491年)置主客令。北齐鸿胪寺所属有典客署,置令及丞,所属有京邑萨甫、诸州萨甫。隋沿置,所属有掌客。炀帝曾改称典蕃署,旋复旧。唐制鸿胪寺典客署置令一人,从
参见“邮传部左丞”。
见“稽察宝坻等处驻防大臣”。
隋炀帝时府兵十二卫中的两卫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增设,掌领外军宿卫,所统府兵称射声卫士,设官同“左右翊卫”,见该条。
阶官名。金朝置,为内侍阶官,属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一阶,秩从八品下。元朝沿置,属十四阶第十一阶,正七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内侍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八品下,称司谒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