泉和布都是货币名,泉又称货泉,布又称货布。西汉末年王莽天凤元年,“罢大小钱,改作货币,长二寸五分,广一寸,首长八分有奇,广八分,其圜好径二分半,足枝长八分,间广二分,其文右曰‘货’,左曰‘布’重二十五
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,每旗一人,辅助印务梅伦处理旗务,遇印务梅伦有事故时,由管旗参领或闲散札蓝代理之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委署主事”。
官名。清朝道光二十二年(1842)设钦差大臣,办理外交及广州、福州、厦门、宁波、上海五口通商事务,故名。时由两江总督兼。二十四年,改两广总督兼。咸丰八年(1858),复归两江总督兼。十年,改南洋通商大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崇虚局”。官名。北齐太庙署令所属,掌五岳四读神祀,在京及诸州道士簿帐等事。
官名,三国吴置,掌助东观令校书修史。参看“东观令”、“东观左丞”条。
官名。西晋时以卫尉统诸冶令,置南北东西督冶掾,以督察铁冶之事。东晋省卫尉,诸督冶掾亦废。
爵级名称。太平天国前期以南王、北王为二等王;后期以军事统帅忠王李秀成、侍王李世贤为二等王。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著帐郎君院官员,在著帐郎君节度使之下,掌著帐郎君族属之事。
官名。清朝道员之一。江苏省设一人,驻清江浦,掌理收放治河银两之事。咸丰三年(1853)裁撤,河款分别归淮扬、淮海、淮徐各道兼管,后归并淮扬海道及徐州二道兼管。官名。清朝设此官,属道总督,掌管河工款项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