营尉
官名,汉置,职如监军,掌监军中违法作奸者。《后汉书·盖延传》:“彭宠为太守,召延署营尉,行护军。”
官名,汉置,职如监军,掌监军中违法作奸者。《后汉书·盖延传》:“彭宠为太守,召延署营尉,行护军。”
官署名。太平洋会议期间,中国提出修改税则要求,会议所订立的关税协定中规定,俟各关系国家批准后三个月内,由中国政府召集会议。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十二月十九日北洋政府公布《关税特别会议筹备处章程》
官署名。清初“内三院”之一。顺治二年(1645)将原设翰林院裁撤,翰林院官分别并入内三院,原内秘书院遂改称“内翰林秘书院”,长官称“内翰林秘书院大学士”。十五年,内三院改为内阁。十八年复旧制后仍称“内
公府僚属名。《宋书·百官上》:“晋元帝为镇东大将军及丞相,置从事中郎,无定员,分掌诸曹,有录事中郎、度支中郎、三兵中郎。”参见“从事中郎”。官名。晋元帝为镇东大将军及丞相,置度支中郎,掌财政收支之事。
官名。金置,为太医院的佐官,秩从六品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即以他官兼掌枢密院事,圣宗统和十二年(994),耶律隆运为北府宰相,仍领枢密使。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制造库所属之机构。顺治元年(1644)置,设首领太监一人,太监十人。掌每岁冬挂毡帘,夏挂竹帘,春秋更换雨搭之事。乾清门以内及宁寿宫、慈宁宫等处由首领太监收挂。乾清门以外由部员带领匠役收
宋朝职役名。即乡里基层政权头目,有里正、户长掌催督租赋,耆长掌维持治安。神宗熙宁六年(1073)行保甲法,又置都保正、副保正、大保长、小保长。后以保正、保长取代耆长、户长。宋职役的一种。乡役是乡里基层
官吏考核制度。明朝定为考满之法。见“考满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政和四年(1114),合并五处出卖药所置,全称为医药惠民局,属太府寺。掌配制药品出卖,取其息钱以助户部经费。南宋初不置。高宗绍兴十八年(1148),改行在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,设监官、监
官名。属“国民政府参军处”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