茶案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属三司盐铁部,掌行茶法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随三司废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属三司盐铁部,掌行茶法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随三司废。
官名,汉置,为陵园令之副,佐令掌守陵园。参看“陵园令”条。
勋官名。北周武帝建德四年(575)置,位在仪同大将军上。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其子弟,无具体职掌,九命。初,任此职者加使持节、大都督、车骑大将军、散骑常侍,静帝大象元年(579)罢、唯任总管、刺史及行兵者
魏晋与南朝时,世代执兵役的称为士,其家庭通称士家。士家的社会地位低于民户,魏时即规定士家不得与平民为婚姻。晋代有关于士家服兵役的具体制度:凡家有二丁、三丁者,均取一人,四丁者取二人,六丁以上者取三人。
官名。突厥置,是突厥语的音译,亦作“吐屯”。世袭,无员限。《周书·突厥传》:“大官有叶护,次设,次特勤,次俟利发,次吐屯发,及余小官凡二十八等,皆世为之。”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掌总理全院事务,监督审判官等各官并所属各级审判厅应行事宜。官名。清末设置,为大理院的长官,见“大理院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统兵。周武帝宣政元年(578),郭衍为右中军熊渠中大夫。正五命。官名。《韩诗外传》记楚人熊渠子夜行见卧石,以为是伏虎,弯弓射之,箭入,下马视之,始知为石。后遂以熊渠为武士之名。晋左卫有熊
俸禄。《韩非子·奸劫弑臣》: “事富贵,为私善,立名誉,以取尊官厚俸,故奸私之臣愈众。”俸,也写作“奉”,即古代官吏的“工资”。以汉朝为例,这“工资”有时只给谷,有时钱谷各一半,有时给钱和米。《汉书·
明朝卫所制度。为基层军事编制单位,分千户所、百户所。参见“千户所”、“百户所”。官署名。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,设于各县的行政机构,多以所为称,后渐改为局。如初设劝业所,后为实业局,初设劝学所,后为教育局
南京临时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以局长一人为主官,掌官员的铨叙事宜。
①官署名。(1) 西魏、北周地官府置,掌辨九谷之物,管理粮仓,以量国用,长官为中大夫,置一员,有下大夫、上士各一员,统舍人、司禄二上士,神仓、黍仓、稷仓、稻仓、豆仓、麦仓、米仓、盐仓、典、典麹舂、典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