臧否
南宋时考课守令的方法。乾道中,广西提点刑狱公事张维考察本部守令,以臧否定等,政平讼理为臧,政不平讼不理者为否,而臧否之中又分优劣,臧分为臧之最、臧之次、臧之下三品,否分为否之最,否之次,否之下三品。高宗称善其法,颁于诸道,视以为式,令监司帅臣岁终各以所部官员的臧否上奏朝廷。若对于贪墨庸懦者庇而不发, 则有罚。其后又诏改臧否的等次,以治效显著为臧,贫劾庸缪为否,无功无过为平。
南宋时考课守令的方法。乾道中,广西提点刑狱公事张维考察本部守令,以臧否定等,政平讼理为臧,政不平讼不理者为否,而臧否之中又分优劣,臧分为臧之最、臧之次、臧之下三品,否分为否之最,否之次,否之下三品。高宗称善其法,颁于诸道,视以为式,令监司帅臣岁终各以所部官员的臧否上奏朝廷。若对于贪墨庸懦者庇而不发, 则有罚。其后又诏改臧否的等次,以治效显著为臧,贫劾庸缪为否,无功无过为平。
即“莫弗纥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五品,隶隆禧总管府。文宗天历元年(1328),以南镇国寺怯怜口事产提举司改为崇恩福元提点所,三年,改为福元营缮司。置达鲁花赤、司令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隶司次官,佐司隶下大夫掌五隶及徒者,捕盗贼囚执之事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见“司隶下大夫”。
长安四市,各置长丞,掌管市政治安及度量衡,为左内史属官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“左内史更名左冯翊,属官有……长安四市四长丞。”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。主管王后车马的长官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七年》:“夫左尹与中厩尹,莫知其罪,而子杀之。”官名。春秋时楚国设置,掌养御用马匹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七年》:“夫左尹中厩尹和其罪。”
清代刑部内部机构。掌收受外省衙门文书,编号登记后分发各司办理;解到人犯,移付承审之司;掌巡察出入,并管理本部吏役。设满、汉司务各一人,经承二人。
官名,汉置,属羽林左监,掌送从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光禄勋》,参看“羽林士”条。
官名。北魏初置。《魏书·奚牧传》:“太祖录先帝旧臣,又以牧告(刘)显之功,拜为治民长。”
使职名。唐德宗建中元年(780) 以睦王李述为奉迎使、工部尚书乔琳为副使,分道访求太后。宋朝亦置,钦宗靖康元年 (1126) 以赵野为道君皇帝行宫奉迎使,迎奉道君皇帝。
官名。汉有园令,三国魏沿置,称园邑令。《汉书·献帝纪》记魏青龙二年(公元2 34年),山阳公卒,以汉天子礼仪葬于禅陵,置园邑令丞。魏诸陵园邑令属太常,秩六百石,第七品,掌守陵园,案行扫除。蜀吴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