膳部员外
官名。渤海国左六司膳部属官,位郎中下。
官名。渤海国左六司膳部属官,位郎中下。
官名,金朝置。从五品,掌奏御进告尚书省,御史台理断不当事。其佐官有同知登闻检院,正六品。属官有知法二员,从八品,女真、汉人各一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官名。见“登闻检院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度支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清朝官缺之一种。即由八旗充任的武职官缺。如侍卫处、八旗在京各营、各省驻防,以及銮仪卫除汉銮仪使外皆是,由满洲、蒙古、汉军各旗分任。
官名。契丹初为贵族子弟称号,其犯罪籍入者,没入瓦里,为皇室服役,称著帐郎君。入辽后,一些官衙亦设郎君官,如会同元年 (938),改南、北府及国舅帐郎君为敞史。北枢密院亦有郎君一职,还有横帐郎君等号。1
官名。南宋设,武职。初,诸路起兵,有自称为统制者; 州县起发勤王兵,有管押一二百人即差充统制者。寻改由朝廷任命,为各屯驻大军之统兵官。位都统制、副都统制之下,同统制、统领、同统领、副统领之上。元、明未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乐官。掌击奏钟镈竽笙等乐器。《周礼·春官》: “眡瞭,三百人,府四人,史八人,胥十有二人,徒百有二十人”,“掌凡乐事,播鼗,击颂磬笙磬,掌大师之悬。凡乐事,相瞽。
官名。隋朝内史省次官。置四员,正四品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减为二员,十二年(616)改内书侍郎。唐高祖武德元年(618)复名内史侍郎,三年改中书侍郎。
官名。金朝始置,为首领官。掌案牍和管辖吏员,负责处理官府内部具体公事。元朝沿置,亦为首领官。中下州地方官府中设一至二名,为流外职,任满可升为都目。例由路总管府、府、州司吏考满升入。明朝地方各州设,为州
官名。清朝护军营分掌门禁之长官。额定一人,以前锋统领、护军统领十人轮流值班。掌率值班官兵以守卫紫禁城内外之门。下属有印务章京一人,上三旗司钥章京一人,下五旗司钥章京一人。
①清朝泛指矿厂管理机构之成员。②清朝专指直接由官府委派管理矿厂之官役,又称“厂官”。如铜矿中总制金厂之“场主”,掌管出纳之司库,掌管文书之吏胥,掌管稽查弹压之巡役和练役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