耆老
乡的教化人员。唐制以五里为乡,贞观九年(公元635年)每乡置长一人,佐一人,至十五年(公元641年)省,此后改设耆老,或称耆寿。唐代县以下的基层组织为乡、里两级。乡一级组织是虚的,耆老并无具体的职权规定。里是实际行施基层政权的单位,敦煌、吐鲁番出土文书中,很多簿籍和文牒都是以乡为中心制作或申报,但文书后面的署名往往是一个或几个里正连署,没有乡一级负责人的签名,正好说明乡的耆老对于这些文书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,而且也未必参与实际工作。
乡的教化人员。唐制以五里为乡,贞观九年(公元635年)每乡置长一人,佐一人,至十五年(公元641年)省,此后改设耆老,或称耆寿。唐代县以下的基层组织为乡、里两级。乡一级组织是虚的,耆老并无具体的职权规定。里是实际行施基层政权的单位,敦煌、吐鲁番出土文书中,很多簿籍和文牒都是以乡为中心制作或申报,但文书后面的署名往往是一个或几个里正连署,没有乡一级负责人的签名,正好说明乡的耆老对于这些文书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,而且也未必参与实际工作。
官员任用方式之一。金代自正七品以上官员,由吏部呈尚书省以听制授称为省选,其办法为依资考升迁。元制,自正七品以上至正四品由中书省铨选, 三品以上由中书取旨, 由皇帝任命,亦称省选。
三官之合称,汉置,指少府的属官考工室、右工室、东园匠,掌制器物。《汉书·贡禹传》:“方今齐三服官作工各数千人,一岁费数钜万。蜀广汉主金银器,岁各用五百万。三工官官费五千万,东西织室亦然。”注:“师古曰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副司库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位一班。职掌不详。
参:参与。录:总领。参录:参与总领。如“参录尚书事。”东汉尚书的权力大于三公,大将军或三公执政,都加“参录尚书事。”参看“参录尚书事”条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《魏书·羌姚苌传》:“(姚苌) 祖柯回,助魏将绊姜维于沓中,以功假绥戎校尉、西羌都督。”官名,三国魏置,掌帅军征伐或驻军。《晋书卷116·姚弋仲传》:“柯廻为魏镇西将军、绥戎校尉、西羌
官署名。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之一,简称大同侍卫。武宗至大元年(1308)由大同等处屯储万户府改立。仁宗延祐元年(1314),改为中都威卫使司,隶徽政院。参见“大同等处屯储万户府”。
元制,凡征集未成年人所组成的蒙古军或探马赤军,称为渐丁军。参见“牌头(1)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原称第一不领民庶长,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视五品。
官名。渤海国置,司膳寺长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