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考绩

考绩

国民党政府对公务员的考核制度。依照国民政府于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十一月四日公布的《考绩法》规定,公务员考绩分为年考和总考两种。年考是对公务员每年政绩的考核,一般分两次于六月份与十二月份分别举行,前者称为初核,后者称为复核,均由公务员的直属长官执行,按考试院颁发的表格中的各项标准对下属公务员进行考评,详细记载于表中,并加注评语,然后将考绩表密封送铨叙部审查。铨叙部于每年年终将各次考绩表审查完毕,评定公务员的等级,并分别决定奖惩。总考是对公务员的年成绩的综合考核,在第三次年考时进行,由各机关的长官负责,依照总考绩表的要求详细填写,加上评语,拟定公务员的等次,密封后送铨叙部,由铨叙部核定。对公务员的考绩,以其平时的工作、学识、操行三项作为标准,以百分制计算。其中学识与操行各占二十五分,平时工作成绩占五十分,根据总分核定公务员考绩的等级。八十分以上者为一等,七十分以上者为二等,六十分以上者为三等,五十分至五十九分者为四等,四十分至四十九分者为五等,四十分以下者为六等。总考则以九十分以上者为第一等,八十分以上者为第二等,七十分至七十九分者为第三等,六十分至六十九分者为第四等,不满六十分者为第五等,五十分以下者为第六等,不满四十分者为第七等。考核成绩以六十分为及格,但若平时工作成绩不足三十分者亦为不及格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银字圆符

    即银字圆牌。参见“牌符”。

  • 太史待诏

    官名。东汉置。属太史令。《续汉书·百官二》李贤注引《汉官》: “太史待诏三十七人,其六人治历,三人龟卜,三人庐宅,四人日时,三人《易》筮,二人典禳,九人籍氏、许氏、典昌氏,各三人,嘉法、请雨、解事各二

  • 节度判官

    官名。唐末五代藩镇属佐,置二员,位行军司马下,分判仓、兵、骑、胄四曹事,多由藩镇自辟置。北宋初改由朝廷除授,选士人充任,为选人阶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八品,徽宗崇宁二年 (11

  • 将作丞

    官名。西汉置二员,东汉置一员,为将作大匠副贰,秩六百石。三国魏沿东汉制,七品。两晋南朝省。北魏仍置。北齐为将作寺次官,员四人,从七品上。隋初因之,从七品。文帝开皇二十年(600)改将作寺为将作监,置监

  • 司织下大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织司长官,员一人,掌管全国纺织事务,并管理工匠。设小司织上士以佐其职,领弁工中士、织丝中士、织彩中士、织枲中士、织组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

  • 南雍

    指明朝南京国子监。言其为南京之辟雍。

  • 东观待诏

    官名。见“东观学士”。

  • 安左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八安将军之一,只授予在京都任职的官员。武帝天监七年 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,为重号将军; 大通三年(529)改定官制后,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一班。陈沿置,拟三品,比

  • 司常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仿《周礼》司常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司车辂下大夫属官,保管皇帝、皇后所乘车辆上使用的旗帜等饰物,并掌管皇帝以下诸臣使用旗物的规格。下设司常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

  • 启心郎

    官名。清入关前六部中所设之职官。后金天聪五年 (1631) 始置。每部一人,以汉员为之,以沟通满、汉语言隔阂。崇德三年 (1638),每部增至三人,满一人,汉二人。顺治九年 (1652) 定为三品。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