翰林良医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医官阶官,改翰林医官使置,后定为正七品。
医官名,也是医官官阶名。宋代医官除翰林医官外,还有翰林良医、翰林医正、翰林医效、翰林医痊、翰林医愈、翰林医证、翰林医诊、翰林医候、翰林医学,皆为内侍医官,承诏视病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医官》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医官阶官,改翰林医官使置,后定为正七品。
医官名,也是医官官阶名。宋代医官除翰林医官外,还有翰林良医、翰林医正、翰林医效、翰林医痊、翰林医愈、翰林医证、翰林医诊、翰林医候、翰林医学,皆为内侍医官,承诏视病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医官》。
官名,北周地官府司仓中大夫所属有典曲中士,正二命;典曲下士,正一命。掌曲(麴)的制造,以供酿酒之用。《周礼》中无此官。
官名。 西周置。掌驾车马之官。《驭弟觥铭》:“驭弟史(使)遣马。”《驭簋铭》: “
官名。明于刑部置照磨、检校,掌核对文卷,计录赃赎。
官名。北齐皇后之母位号,视第一品,班在长公主之上。
官署名。金设在总管府、节镇之地。掌地方军事、维护治安。设都指挥使总管司事,秩正五品。下设副都指挥使、指挥使、军使等官及军典、营典、司吏、译人、公使等吏员。辖有军兵。元设于大都、上都,掌都城治安,秩正四
郡门下吏名。《晋书·张辅传》记天水郡有帐下督,即东汉时郡府门下督盗贼之职。参见“门下督盗贼”。
清朝总督之别称。
① 《周礼》官名。春官之属。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。一说为周朝置。《周礼·春官·典祀》:“掌外祀之兆守皆有域,掌其政令。若以时祭祀,则帅其属而修除,征役于司隶而役之。”郑玄注: “外祀,谓所祀于四郊者。域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县知事公署的辅佐机关。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以后,直隶、山东、陕西等省,在各县设置劝业所或实业公所,多由当地士绅主办,十四年(公元1925年)五月七日,北洋政府批准《县实业
学官名,王莽置,位上卿,掌讲授《春秋》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。参看“讲书祭酒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