群司
官制用语,犹言“各个部门”。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:“群司勉修职事。”
官制用语,犹言“各个部门”。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:“群司勉修职事。”
官名。见“尚方令丞”。
辽军名。怨军八营之一,因其兵士皆募自岩州,因以为名。参见“怨军八营都详稳司”。
官名。北齐太府寺司染署次官。隋朝沿置,四员,正九品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与司织丞合并为织染丞。
官名。① 明朝内阁之属官。掌诰敕之誊副缮正之事。分在诰敕、制敕两房办事,位在中书之下。②明清鸿胪寺之属官。掌殿廷行礼侍班、齐班、纠仪及传赞之事。明洪武九年(1376)设,十六人,从九品,隶殿廷仪礼司。
官名。北齐太府寺有诸冶东西道署。隋太府寺有掌冶署,置令及丞,掌金银铜铁器之属,并管诸冶。炀帝时改属少府监。唐沿置,令一人,正八品上;丞二人,正九品上;又有府、史、监作、典事、掌固之属。掌熔铸金银铜铁器
官名。南朝陈置,八品,秩六百石。
养马机关,汉置,掌养骏马,其长官为令、丞。参看“骏马令”条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令、丞。掌供宫廷用酒,岁二万石。隶光禄寺。
即“判吏部事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,拟先锋将军等班,大通三年(529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