署人
官名。监狱看守小吏。战国秦置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“可(何)谓署人、更人? 耤(藉)牢有六署,囚道一署旞,所道旞者命曰署人,其他皆为更人”。
官名。监狱看守小吏。战国秦置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“可(何)谓署人、更人? 耤(藉)牢有六署,囚道一署旞,所道旞者命曰署人,其他皆为更人”。
官名。明朝于各王府典仪所分置,各一人,从九品,佐典仪正掌陈仪式。嘉靖四十四年 (1565)革。
官名。清朝光绪四年(1878)设。正二品。六年,驻英大臣兼。十三年,驻俄兼德、奥、荷。二十二年后,不兼德、荷、奥。宣统三年(1911),兼瑞典。辖二等、三等参赞各一人,二等、三等通译官各一人,一等、二
官署名。宋朝置,掌臣僚及外国进奉礼物之事。初以横行使、副使管勾,神宗元丰五年(1082)改官制,设引进使、副使各二人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改武臣官名,改置知引进事为长官。辽朝属客省,以引进使为长官
官名。辽置,见“北院左中丞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宋设置, 属于不遇类科目。唐于建中元年(公元780年)诏举,张绅等三人及第。宋于仁宗时诏举。
官名。元置,为太史院的佐官,秩正四品,员额二人。
官名。战国置。下级军吏。《墨子·备城门》:“城上十人,一什长,属一吏士,一帛尉。”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门下大夫掌节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即“路寝”。古代帝王治事的地方。《公羊传·庄公三十二年》:“路寝者何?正寝也。”
见“文书库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