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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录

清朝吏部奖叙制度。凡官员考核成绩优良,或有功绩者,得以纪录。分为三等,分别为纪录一次、二次、三次。与加级合计则共分十二等。可抵销降罚,纪录四次抵降一级,记录一次抵罚俸六个月。官升则准随带,有级则改为纪录,准随带加级者不改。参见“加级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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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宜官曹

    官署名。北魏置。职掌不详,多以他官典本曹事务。《魏书·宿石传》: “(文成帝兴光 (454—455)中,(宿石)迁侍御史,拜中垒将军,进爵蔡阳子,典宜官曹。迁内行令。”

  • 大罗氏

    官名。给天子掌管鸟兽的官。《礼记·郊特牲》:“大罗氏,天子之掌鸟兽者也。”疏:“天子掌鸟兽之官谓大罗也,谓为大罗者,能以罗捕鸟兽者也。”

  • 太乐典录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七品下,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。掌宫廷音乐。

  • 诸色人匠总管府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。设于世祖至元十二年(1275),秩正三品,隶中书省工部,掌百工技艺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各一员,同知、副总管各二员。下辖梵像、出蜡局两提举司及铸泻等铜局、银局、镔铁局、玛瑙玉局、石局、木局

  • 十二团营

    军事编制。明天顺八年 (1464) 选三大营壮勇官军十二万,分立十二营。成化二年 (1466)罢,三年正式设置。分为四勇营、四武营、四威营。各营内又分为五军、三千、神机三营。命勋臣为总督,监以内臣。各

  • 都巡检使

    见“巡检”。官名。金朝在中都东、北部、中都西、南部和诸州置都巡检使各一员,正七品,掌界捕盗贼。中都东、北部巡检,在通州置司,分管大兴、漷阴、昌平、通顺、蓟、盈州。中都西、南都巡检,在梁山县置司,分管良

  • 都水司员外郎

    官名。即“都水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
  • 混补法

    宋朝太学招补新生的考试法。各地士人,经原籍给公据,召到保人,不论有无学籍,皆可参加太学入学考试,考本经大义一场,合格者补外舍生,称混补法。南宋孝宗淳熙四年(1177),以应试者众,改行待补法。宁宗时一

  • 浙江科

   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
  • 贤王

    官名,汉时匈奴置,分左右,为匈奴最高级官员,是依次当为单于(匈奴国君)的。《汉书·匈奴传上》:“置左右贤王,左右谷蠡、左右大将、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、左右骨都侯。匈奴谓贤曰‘屠耆’,故常以太子为左屠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