粜籴案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户部置,分属仓部,掌诸路收籴出粜之事,由仓部郎中、员外郎领之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户部置,分属仓部,掌诸路收籴出粜之事,由仓部郎中、员外郎领之。
官名。北齐太常寺所属有衣冠署,置令及丞,掌管冠帻、舄履之类事务。隋及唐初沿置,贞元元年(公元785年)废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统领本路军兵。设都统、副都统领司事。太宗天会七年(1129)置于东京曷苏馆。章宗明昌四年(1193)废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布的《海军军港司令处条例》规定, 设于海军各军港(冠以地名),掌理出师准备、防御计划及军港区域及附近地方警备事项。设司令一人(中、少
官名。北齐置。为左、右卫府直卫属官,负责舆驾出入的侍卫。从七品。
官署名。北魏置,为门下省设在宫外的衙署,被废之帝、王多死于此。其后不见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又置门下外省,掌谏诤拾遗,以左散骑常侍、左谏议大夫、左司谏、左正言各一员、给事中四员
代行诏狱亭部之职。诏狱亭部,掌审理冤枉、原轻系,休囚徒。亭:评审、处理。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:“使侍御史行诏狱亭部,理冤枉,原轻系,休囚徒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出征时作为一路的军事长官,总管所部的军事事务。《魏书·显祖纪》:“诏北部尚书尉元为镇南大将军、都督诸军事,镇东将军、城阳公孔伯恭为副,出东道救彭城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。掌并州尚书省吏部曹事务,属并省吏部尚书。《北齐书·封隆之传》:“天统三年(567),(封孝谈)除并省吏部郎中,南阳王友,赴晋阳典机密。”其职掌与“吏部郎中”略同。
见“译官”。官名,即一等翻译官,掌翻译。清朝末年地方交涉使司的属官中有一等译官。译官分一等译官和二等译官;一等正六品,二等正七品。
官署名。隋朝陇右牧总监所统诸牧之一,置仪同及尉、大都督、帅都督等员。掌牧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