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人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理馆舍,接待宾客。《仪礼·聘礼》: “管人为客三日具沐,五日具浴。”又:“管人布幕于寝门外。”郑玄注: “管犹馆也。馆人谓掌次、舍、帷幕者也。”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理馆舍,接待宾客。《仪礼·聘礼》: “管人为客三日具沐,五日具浴。”又:“管人布幕于寝门外。”郑玄注: “管犹馆也。馆人谓掌次、舍、帷幕者也。”
官名。明初刑部都官部副长官。初二人,正六品。洪武十三年(1380)改一人,从五品。协郎中共掌本属部事。参见“都官部”。
即“法依旦达”。
清朝绿营军官副将之别称。清代副将别称协台。详“副将”条。
官名,宓羲时的中官称黄龙,掌佐国君理国务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宓羲龙师名官。”注:“应劭曰:师者,长也,以龙纪其官长,故为龙师。春官为青龙,夏官为赤龙,秋官为白龙,冬官为黑龙,中官为黄龙。”
杂任职名。唐置, 见“左右街使”。
官名。民国时为法院中一庭的长官,其职权为监督一庭事务及分配。有民庭庭长、刑庭庭长、合议庭庭长,多由本庭推事担任,或由院长兼任。
汉朝尚书省的别称。汉朝尚书省以胡粉涂壁,紫素界之,画古烈士像,故别称画省,又称粉署。见《汉官典职》。杜甫《秋兴》二:“画省香炉违伏枕,山楼粉堞隐悲笳。”
官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储司之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,掌军储司事。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
官名。① 中书省属官。亦称中书通事舍人、中书舍人。东晋始置,掌呈奏案章,七品,多选名流充任。后省,由中书侍郎兼其职。南朝复置,员四人,渐引用有才干的寒士,于呈奏本职外,兼掌诏令,入直内廷,出宣帝命,凡
官制用语。即宋朝选人改为京朝官的制度。凡在任选人,取得本路一定员数的帅抚、监司、知州作举主保奏,按本人历任任数和考数,经磨勘合格,授予改官状五份,即赴京等待班引,班引后改承务郎以上官资,即成为京朝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