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不领人庶长
官名。北齐置。原称第二不领民庶长,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视六品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原称第二不领民庶长,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视六品。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二年(786)置为右威卫长官,一员,从二品,位大将军上,掌宫禁宿卫,督其属翊府之翊卫、外府熊渠番上者。辽朝亦置,为加官。
辽朝官署名。即南面官之“宣徽院”。
官名,即门下督盗贼,汉置,为郡佐吏,掌兵卫,长官出,则带剑导从,居则巡察禁防盗贼。也简称督盗、督盗贼、门下督。后世多沿置。见汉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,参看“门下督盗贼”条。
赴官任职。《商君书·定公》:“天子则各主法令之,皆降受命,发官。”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左通政使”。
宫中女官名。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,属宣融房,六品。
①官署名。金朝管理狱囚之机构。设司狱一员,下设司吏二人、公使二人、典狱二人。②官名。金朝始置,设于各司狱官署,为管理监狱之官长,正九品,另有属诸节镇者,正八品。元、明、清三朝沿置,为司狱司之主官。又,
官名。高昌置,为四镇将军及杂号将军之属,位长史、司马、门下校郎下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护军校”。
见“都水丞”。官名。隋唐至宋金,都水监的丞称为都水监丞,元则称都水监监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