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务部直辖机关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二月设置,掌编订礼制事宜。设会长一人,由内务总长选任;会员若干人,由会长聘任或委任。
官名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五年(491)置。《魏书·杨播传》: “(杨椿)转授宫舆曹少卿,加给事中。”太和十七年定为三品上。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民国时有议会,由人民选举代表组织而成,为合议机关。分国会(议院)、省议会、县议会三级。
明钦天监分科之一。清代改称“时宪科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北宋陪都应天府名义长官,常阙而不除。
吏部尚书的别称。因吏部居尚书列曹之首,且权任要重,故名。《三国志·卫继传》:“拜奉车都尉、大尚书”。《晋书·孔愉传》:“寻徙大尚书”。官名,汉朝称诸曹尚书之长为大尚书。《隋书经籍志》录有:“《四人月令
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省试合格待赴殿试举人,遇皇帝居丧,或其即位后第一次取士,则特准免殿试,直接诣殿参加唱名。南宋初,边远地区礼部正奏名举人难以赴试者,亦免殿试,赐同进士出身。宋代科举考试中的一项规
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二人。
即“昔宝赤”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职准尚书右仆射,掌铨选人士,三品。